113-1 校內獎助學金受理申請,系上收件截止日期為 113/10/01日止
※請注意系上繳交資料截止時間為10/01(二)喔!
相關資訊: 課指組公告-校內奬助學金 (點選)
獎助學金名稱:1-12實踐大學校友文教基金會助學金
宗旨:獎勵母校清寒優秀學生向上學習
名額:台北校區3名、高雄校區2名,共5名為原則。
金額:10,000元
申請條件:
一、申請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學業成績80分,操行80分(含)以上、各科及格。
2.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具有其他特殊優異才能或其他獲獎紀錄者。
二、未受記過處分者。
三、持有鄉、鎮、區公所清寒證明。
四、未支領校內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
五、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各學制提送一名。
六、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各學系、研究所。
七、複審單位:財團法人實踐大學校友文教基金會。
八、審核通過者,須於月底檢附領獎心得(至少六百字以上),含自傳、未來畢業後的自我期
許等寄至E-mail:alumni@g2.usc.edu.tw;日後將刊登於校友會訊中。
九、本會於學校公開場合舉行頒發獎助學金活動,獎勵學生努力向學;高雄校區領獎方式另
定之。
獎助學金名稱:1-15新園清寒助學金
名額:高雄校區3名(含原住民學生 1 名)。
金額:15,000元
一、申請條件:
1.家境清寒(持有清寒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由導師佐證)。
2.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父母雙亡者。
(2)父或母過世之單親家庭。
(3)父母皆65歲以上,年邁無工作者。
(4)父母皆為殘障者(具有殘障手冊證明者)。
3.操行80分(含)以上者。
4.未享有公費。
5.本助學金得獎者,不得再領取校內其他獎助學金。
6.需符合以上各項條件,方得申請本項助學金,由各系所為單位推薦人選一名。
二、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各學系。
三、複審單位: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二組。
第二類:院級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2-1校外重要競賽績優獎學金
(設計類、音樂類、其他類)
名額:台北校區12名(設計學院5名、民生學院4名、管理學院2名;國際學程1名)、
高雄校區8名(文創學院6名、商資學院2名)。
金額:3,000元
申請條件:
獎助學金名稱:2-4 謝東閔先生紀念獎學金
設立目的:為紀念本校創辦人謝東閔先生,由財團法人徐增壽文教基金會捐款成立本獎
學金,以本校在學學生具品學兼優者為獎勵對象,特設立本獎學金。
名額:每學年15名(於第二學期受理申請)
台北校區9名(設計學院2名、民生學院2名、管理學院3名、國際學程2名)、
高雄校區6名(商資學院3名、文創學院3名) 。
金額:20,000元
申請條件:
一、學業成績80分,操行成績82分以上學生,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核定之,如學業成績
相同時,則依序以操行成績核定之。
二、申請人應備妥下列申請文件:申請表、學年成績單、其他佐證文件。
三、已領取過本項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
四、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各學系、研究所。
五、複審單位:各學院(需經院務會議通過)。
第三類:系級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3-1創辦人謝東閔先生紀念助學金
名額:每系班級數五班(含)以下1名、五班以上2名、各研究所1名。
金額:10,000元
一、要項原則如下:
1.學業成績名列班上前50%,研究所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80分(含)以上
者。
2.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持有清寒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經由各系所務會議認定清寒
者) 或家庭遭逢變故者。
3.未享有公費。
4.具有二位系上老師之共同推薦。
5.系務會議通過。
二、本助學金甄選辦法得由各學系(所)參酌上列資格要項原則自行訂定之。
三、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各學系、研究所。。
備註:日間學制、進修學制名額個別計算。
獎助學金名稱:3-3日間學制大學部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
名額:班級人數41人(含)以上3名、21~40人2名、6~20人1名。
(以公告期間所列成績採計人數為準)
金額:3名(金額依次為3,000元、2,000元、1,000元)、2名(金額依次為3,000元、
2,000元)、1名(3,000元)。
申請條件:
一、每班學業成績及品行良好者。
二、由各學系訂定績優學生甄選辦法。
三、系務會議通過。
四、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各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