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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體育署110學年度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大專院校培育運動傳播人才計畫

     一、 體育署自103YouTube網路平臺設立「MOE Sports」頻道,開播至今已累積17萬訂閱人數,除提供大眾對運動賽事直播影音服務外,亦保存各類體育影音資料。因應新                           媒體與民眾收視習慣改變,賽事轉播技術設備門檻降低,又為鼓勵更多學生瞭解與參與賽事,訂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培育運動教育傳播人才作業要點」,除豐富賽                         事運動轉播種類,同時培育國內運動賽事轉播與賽會行銷等人才,及鼓勵校園學生多參與及瞭解學生賽事。

  二、 本案大專校院辦理運動傳播人才培育計畫,補助對象包含設有體育(包括運動休閒、運動競技、運動保健)、傳播(包括廣電、新聞、數位、資訊傳播)相關科、系之                        公、私立大專校院。

  三、 規劃學生參與轉播之賽事包含以下賽事:

     ()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

     ()教育部核定辦理之中等學校運動聯賽。

     ()其他教育部核定辦理之賽事。

  四、 計畫申請時間:每年91日起至930日止。

     ()學校申請計畫內容與限制:

     ()學校預計發展轉播之運動種類(至多3項)。

     ()年度培育計畫、學校師資及設備。

     ()預計參與之賽事、場次。

     ()賽事行銷計畫,包括製作運動教育短片、社群媒體行銷、潛力選手介紹、賽事新聞報導、戰況分析。

     ()預期成效說明。

     ()近兩年曾轉播之運動賽事。

     ()學校申請以3個運動種類為限。

  五、 計畫補助之項目,說明如下:

     ()經教育部同意之人事費。

     ()講座鐘點費。

     ()工作費、工讀費、印刷費、資料蒐集費。

     ()住宿費、膳食費、交通費及保險費。

     ()轉播器材支援費,每件單價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元。

  六、 相關問題請洽國立體育大學運動傳播人才專案助理張幼暉先生,電話:(03)328-3201分機8554;黃琇美小姐,電話:(03)328-3201分機8552

  七、 檢附「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培育運動傳播人才作業要點」與附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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