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獎助學金申請】同學繳交資料日期為113年09月2日(一)~10月01日(二)止。
113-1 校內獎助學金受理申請,系上收件截止日期為 113/10/01日止
※請注意系上繳交資料截止時間為10/01(二)喔!
相關資訊: 課指組公告-校內奬助學金 (點選)
獎助學金名稱:1-12實踐大學校友文教基金會助學金
宗旨:獎勵母校清寒優秀學生向上學習
名額:台北校區3名、高雄校區2名,共5名為原則。
金額:10,000元
申請條件:
一、申請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學業成績80分,操行80分(含)以上、各科及格。
2.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5分,具有其他特殊優異才能或其他獲獎紀錄者。
二、未受記過處分者。
三、持有鄉、鎮、區公所清寒證明。
四、未支領校內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
五、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各學制提送一名。
六、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各學系、研究所。
七、複審單位:財團法人實踐大學校友文教基金會。
八、審核通過者,須於月底檢附領獎心得(至少六百字以上),含自傳、未來畢業後的自我期
許等寄至E-mail:alumni@g2.usc.edu.tw;日後將刊登於校友會訊中。
九、本會於學校公開場合舉行頒發獎助學金活動,獎勵學生努力向學;高雄校區領獎方式另
定之。
獎助學金名稱:1-15新園清寒助學金
名額:高雄校區3名(含原住民學生 1 名)。
金額:15,000元
一、申請條件:
1.家境清寒(持有清寒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由導師佐證)。
2.家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父母雙亡者。
(2)父或母過世之單親家庭。
(3)父母皆65歲以上,年邁無工作者。
(4)父母皆為殘障者(具有殘障手冊證明者)。
3.操行80分(含)以上者。
4.未享有公費。
5.本助學金得獎者,不得再領取校內其他獎助學金。
6.需符合以上各項條件,方得申請本項助學金,由各系所為單位推薦人選一名。
二、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各學系。
三、複審單位: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二組。
第二類:院級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2-1校外重要競賽績優獎學金
(設計類、音樂類、其他類)
名額:台北校區12名(設計學院5名、民生學院4名、管理學院2名;國際學程1名)、
高雄校區8名(文創學院6名、商資學院2名)。
金額:3,000元
申請條件:
- 凡參賽者須以本校在學學生名義報名參加全國性之比賽榮獲前三名者。
- 代表學校或代表國家參加各項技藝競賽,榮獲前三名獎項者或獲獎具特殊崇高意義,經系、院務會議認定其專業成就者。
- 經教育部甄選為文化訪問團團員,代表國家至海外宣揚文化,宣慰僑胞者。
- 學術研究論文或設計作品獲表揚者。(申請論文獎學金者,其共同作者如為本校老師,則不得再申請校內學術獎勵金)
- 得獎事蹟為團體榮譽者,僅頒發一個代表名額。
- 須附導師或任課老師推薦函(說明該生之品行,與所獲獎項之價值與意義)。
- 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各學系、研究所(須經系/所務會議決議)。
- 複審單位:各學院(須經院務會議通過)。
獎助學金名稱:2-4 謝東閔先生紀念獎學金
設立目的:為紀念本校創辦人謝東閔先生,由財團法人徐增壽文教基金會捐款成立本獎
學金,以本校在學學生具品學兼優者為獎勵對象,特設立本獎學金。
名額:每學年15名(於第二學期受理申請)
台北校區9名(設計學院2名、民生學院2名、管理學院3名、國際學程2名)、
高雄校區6名(商資學院3名、文創學院3名) 。
金額:20,000元
申請條件:
一、學業成績80分,操行成績82分以上學生,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核定之,如學業成績
相同時,則依序以操行成績核定之。
二、申請人應備妥下列申請文件:申請表、學年成績單、其他佐證文件。
三、已領取過本項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
四、申請書收件暨初審單位:各學系、研究所。
五、複審單位:各學院(需經院務會議通過)。
第三類:系級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3-1創辦人謝東閔先生紀念助學金
名額:每系班級數五班(含)以下1名、五班以上2名、各研究所1名。
金額:10,000元
一、要項原則如下:
1.學業成績名列班上前50%,研究所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80分(含)以上
者。
2.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持有清寒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經由各系所務會議認定清寒
者) 或家庭遭逢變故者。
3.未享有公費。
4.具有二位系上老師之共同推薦。
5.系務會議通過。
二、本助學金甄選辦法得由各學系(所)參酌上列資格要項原則自行訂定之。
三、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各學系、研究所。。
備註:日間學制、進修學制名額個別計算。
獎助學金名稱:3-3日間學制大學部學行成績優良獎學金
名額:班級人數41人(含)以上3名、21~40人2名、6~20人1名。
(以公告期間所列成績採計人數為準)
金額:3名(金額依次為3,000元、2,000元、1,000元)、2名(金額依次為3,000元、
2,000元)、1名(3,000元)。
申請條件:
一、每班學業成績及品行良好者。
二、由各學系訂定績優學生甄選辦法。
三、系務會議通過。
四、申請書收件暨審核單位:各學系。